依據運動部及臺南市歷年統計資料顯示,溺水事件發生時間多集中於每年6月至8月之週末下午時段;發生地點以溪河流、水池及海邊等開放性水域為主。究其原因,多因民眾對開放性水域環境特性認識不足,未能及時因應突發狀況而釀成憾事。
近年來親子露營活動盛行,部分家長會帶領子女前往偏遠溪流或河畔地區露營,惟野溪環境變化快速,尤其於夜間或豪雨過後,溪水可能瞬間暴漲,潛藏高度危險,過往亦曾發生不幸意外事件。
為維護學生安全,請家長加強宣導水域安全觀念,務必留意子女行蹤及活動場所,避免前往危險水域,並禁止學童單獨或結伴前往戲水。
隨著夏季來臨,已進入溺水事故高風險期,請家長及學生提高警覺,落實水域安全防護觀念,熟記「救溺五步—叫、叫、伸、拋、划」:
- 叫:大聲呼救。
- 叫:撥打119、118、110或請人協助。
- 伸:利用竹竿、樹枝等延伸物施救。
- 拋:拋送救生圈、浮具等漂浮物。
- 划:利用船、救生板等工具划向溺者救援。
,並遵守「防溺十招」原則:
- 選擇合法且有救生員駐守之戲水場所;
- 避免單獨戲水;
- 下水前充分暖身;
- 不前往危險水域戲水;
- 注意天候及水域環境變化;
- 身體不適時避免下水;
- 不逞強、不嬉鬧;
- 從事水域活動時穿著救生衣等安全裝備;
- 學習基本游泳及自救技能;
- 遇溺水事件時善用救溺五步,切勿貿然下水救人。
同時,從事水域活動時,應選擇合法、安全且設有完善救生設備及合格救生員之場所,以確保自身安全。
如發生緊急重大校安事件,請依相關規定即時啟動必要處理機制,妥善因應並完成校安通報作業,以利掌握校園安全及災害情形,降低危安事件發生風險,共同維護學生生命安全。
請家長共同關心學生暑期活動安全,落實水域安全教育,避免憾事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