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主旨:有關本市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「特殊教育班教師轉任普
通班教師」及「幼兒園教師轉任國小普通班教師」規定,
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87年7月23日台(87)人(一)字第87064484號書函略
以,教師若確具普通班教師資格,擬以同校特教班教師身
分轉任,居於學校整體考量,得由學校自行審酌,是否以
同校教師身分先予以轉任調動後,所遺缺額再行辦理公開
甄選,考量結果若擬由教師逕予轉任,仍應依規定提經教
師評審委員會(以下簡稱教評會)審查。
二、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第2點第1項
規定:「各級學校暨具獨立編制之附設進修學校,教師職
務出缺,除依規定分發、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、因應課程
調整保留名額及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可保留名額外,
其餘缺額應依規定辦理公開甄選。」
三、再依據教育部100年4月26日臺人(一)字第1000061911號
函規定,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教師,係
以該校尚有可提供轉任之缺額為前提,倘教師職務出缺,
而有依規定分發(公費生)、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、因應
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保留名額之
情形,該缺額自無法再由同校教師轉任。
四、考量不同教育階段學生特質及不同類科所需教學模式有其
差異,為維護教學品質及學生受教權,爰規範本市轉任資
格及程序供各校教評會審查時之依循:
(一)資格及條件:
1、具欲轉任教育階段別、類科之教師證書。
2、本市教師甄選進用之正式合格教師應符合當年度教師
甄選簡章轉任年限、公費生應履行服務義務期限屆
滿。
3、取得本局資訊中心所辦教師數位教學應能培訓課程-數
位學習工作坊時數(A1計3小時、A2計3小時)共計6小
時。
4、取得本局所辦欲轉任教育階段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8
小時時數。
5、近3學年度,每年至少取得18小時欲轉任教育階段、類
科相關教學知能研習時數。
(二)辦理程序:
1、欲轉任教師檢具上開資格、條件相關文件資料向學校
提出申請。
2、學校於控管應控管教師員額數後,仍有餘缺始得受理
申請,並將申請者資料函報本局核算學校普通班教師
員額、正式及代理教師比率並獲本局核准後,始可辦
理後續轉任審查作業。
3、學校應組成轉任審查小組辦理資格審查,並比照教師
甄選方式進行口試及試教(口試時間至少10分鐘、試教
時間至少15分鐘),確實確認其具欲轉任教育階段別或
類科所需教學專業及班級經營能力。前開審查小組以3
人或5人為原則,外聘委員應占二分之一以上,並以具
轉任教育階段別或類科教學專業者擔任。
4、轉任審查小組審查結果提送學校教評會審查確認後,
將教評會決議會議紀錄報本局備查。
五、檢送本市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「特殊教育班教師轉任普
通班教師」及「幼兒園教師轉任國小普通班教師」檢核表1
份(如附件)。
link to http://course.tn.edu.tw/school.aspx?sch=213515 \_blanklink to http://course.tn.edu.tw/school.aspx?sch=213515 \_blank
link to https://www.hhjh.tn.edu.tw/modules/tad_web/index.php?WebID=34 \_blanklink to http://course.tn.edu.tw/school.aspx?sch=213515 \_blanklink to https://www.hhjh.tn.edu.tw/modules/tad_web/index.php?WebID=34 \_blank
link to http://course.tn.edu.tw/school.aspx?sch=213515 \_blanklink to https://www.hhjh.tn.edu.tw/modules/tad_web/index.php?WebID=34 \_blanklink to http://course.tn.edu.tw/school.aspx?sch=213515 \_blanklink to http://course.tn.edu.tw/school.aspx?sch=213515link to https://www.hhjh.tn.edu.tw/modules/tad_web/index.php?WebID=34link to http://course.tn.edu.tw/school.aspx?sch=213515